商標駁回復審是指申請人所申請注冊的商標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申請人所申請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駁回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若申請人不服駁回決定,須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陳述答辯理由,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對駁回決定進行審查并做出是否準予申請商標初審公告的程序。
商標駁回復審是商標申請人爭取商標權的有效途徑,可以使申請人得以保留商標注冊的在先申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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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駁回復審申請材料:
營業執照復印件 ?+ ?商標駁回通知書(商標局郵寄通知書的信封原件/復印件)+ ?證據材料
申請流程:
診斷案件、指導收集證據材料、撰寫材料和提交案件、評估復審風險、準備復審材料、提交復審申請、官方出具審核結果
流程進度:
商標評委審理復審案件,最長12個月內作出審理決定。?
商標駁回復審注意事項:
1、商標駁回復審申請到期日須計算準確,以收件郵戳日開始計算十五天,如超過復審期限后提交文件,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2、如申請提交后要求后期補交證據材料、理由的應當在提交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